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:参照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发改办价格〔2003〕857号)和国家计委关于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计价格〔2002〕1980号)标准的80%收取。(开户单位: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,开户银行:招商银行济南开元支行,开户账号:531908156510701),更正为:无。
原公告的合同包1(图书档案保护设备)中标状态:中标,更正为:未中标。废标原因为:本项目因故废标。。
原公告的合同包1(图书档案保护设备)代理服务费金额:14,438.000000(万元),更正为:0.000000(元)。
原公告的合同包1(图书档案保护设备)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:中标(成交)供应商,更正为:无。